岗位名称一:(副)研究员1-2名
(1)任职要求:
1)具备有机合成、高分子合成、发光材料、光物理、生物医用材料、或分析化学研究基础。具有有机/高分子合成、荧光材料或生物医用材料研究背景者优先录取。
2)取得国(境)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博士学位,一般要求有博士后研究经历,特别优秀的应届博士毕业生也将予以考虑。
3)副研究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研究员可适当放宽)。在相关领域发表3篇以上高水平论文者优先录用。
4)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严谨科学态度,参与课题组的管理工作,协助指导博士后、研究生开展研究工作。
(2)工作和生活待遇:年薪39至64万(税前)。
1)工资薪酬:实行年薪制,根据应聘者的教育工作经历、科研能力等综合评定,并提供完善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新政策)“荔新奖励计划”入选者每月发放4000元奖励性薪资,名额不限。按实际在岗月份随工资发放,核发不超过24个月,总计不超过96000元。申请条件如下:博士毕业不超过三年或年龄不超过33周岁且以下二项符合其中一项。一、博士毕业高校为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前150名高校(包括国内)或原“985工程”建设高校或所在学科在教育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被评为“A-”以上等次或排名前10%;二、自然科学类博士在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发表中科院大类二区以上学术论文2篇(至少1篇为一区),或中科院大类二区学术论文3篇。
3)(新政策)专职研究人员可申请“荔园留菁计划”(针对本校专职研究人员和博士后),应聘深圳大学预聘-长聘制教师岗位,成果突出者优先推荐。
4)安居政策:可申请租住学校周转房,租金优惠。
5)入户政策:可在深圳市落户,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办理随迁入户。
6)职业发展:合同期间表现优异且符合招聘条件者,可择优录用为预聘-长聘制教师。
7)员工关怀:深大附属教育集团11所成员学校,从幼儿园到高中,有效保障教职工子女就学;下设2所按三甲标准建设的大型直属综合医院,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包括年度健康体检。
岗位名称二:博士后若干名
(1)任职要求:
1)具备有机合成、高分子合成、发光材料、光物理、生物医用材料、或分析化学研究基础。具有有机/高分子合成、荧光材料或生物医用材料研究背景者优先录取。
2)已取得相关领域的博士学位或接近完成博士学位;
3)发表过SCI英文论文;
4)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严谨科学态度、能胜任岗位的工作要求。
(2)工作和生活待遇:税后年薪36万至60万
1)市财政给予免税生活补助18万元/年;深圳大学提供15万的综合年薪。
2)(新政策)“荔新奖励计划”入选者每月发放4000元奖励性薪资,名额不限。申请条件如下:博士毕业不超过三年或年龄不超过33周岁且以下二项符合其中一项。一、博士毕业高校为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前150名高校(包括国内)或原“985工程”建设高校或所在学科在教育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被评为“A-”以上等次或排名前10%;二、自然科学类博士在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发表中科院大类二区以上学术论文2篇(至少1篇为一区),或中科院大类二区学术论文3篇。
3)(新政策)符合条件的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可按以下情况给予在站生活补助之一
符合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来本市从事博士后工作的,给予每人60万元在站生活补贴;
符合省在站博士后每人总额30万元生活补贴资助条件的,市财政给予每人12万元在站生活补助;
其他人员,市财政给予每人36万元在站生活补助。
4)(新政策)博士后人员期满出站后6个月内留(来)深全职工作且与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给予每人36万元出站留(来)深生活补助;
5)(新政策)对于全球排名前100名的国(境)外高校从事博士后研究不少于2年、博士后研究结束3年内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的境外博士后,来深全职工作,且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给予每人36万元出站来深生活补助。
6)(新政策)对本市在站期间获得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优秀博士后人员,且出站后6个月内与本市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再按国家资助标准给予1:1经费资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7)(新政策)本市博士后人员获得全国或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铜奖的,且出站后6个月内与本市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再按国家和省奖励金额给予1:1创新创业奖励,高于上述奖项的,参照金奖执行,最高不超过20万元。
8)(新政策)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请“荔园留菁计划”(针对本校专职研究人员和博士后),应聘深圳大学预聘-长聘制教师岗位,成果突出者优先推荐。
9)在站期间课题组协助申请博士后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
10)在站期间,课题组支持符合条件的可竞争性申报国家“博新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另每人一次性配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8万元。
11)世界排名前200的境外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广东省“珠江人才”海外青年人才引进(博士后)项目共计100万元个人补贴。
12)博士后人员进站,可自愿选择落户本市,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办理随迁入户;其子女入托、入学的有关事宜,参照深圳大学教职工办理。
13)特别优秀的博士后,待遇可面谈。
14)本站博士后的考核要求及具体管理要求,参见《深圳市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和《深圳大学博士后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